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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CHK00144)。

  ●委托理财期限:期限92天(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8月27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一年。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99)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1,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887,436.9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7月5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字(2016)115485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前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公司已按期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

  2.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5月27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主要内容如下:

  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期限:92天

  投资起始日:2020年5月27日

  投资到期日:2020年8月27日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银行提供100%本金担保,并根据产品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收益率浮动范围:1.35%-3.45%(年化)。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且期限较短,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为招商银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结构性存款利息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3,000万元,期限为92天,收益分配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本次购买产品为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为保本保最低收益型,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投入。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品种。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并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期间将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招商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招商银行,股票代码:600036。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8,905.38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3,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38%。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只保障产品认购资金和约定的保底收益率,不保证高于保底收益率的收益。在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间,仍不排除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及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引起的影响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不超过3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无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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