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江西紫宸提供担保金额3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提供担保金额为214,966万元,其中,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提供担保金额为62,8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60,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向江西紫宸提供担保金额30,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20年至今公司累计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提供担保金额为62,8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数据系江西紫宸2019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
1、《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借款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叁亿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业务范围:贷款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5)保证期间: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2020年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3.76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03%。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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