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0-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62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所列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核查以及回复说明,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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