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13558 债券简称:日月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投资概述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将投资建设“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新日星项目”),该项目位于浙江省象山县贤庠镇大中庄工业区,规模计划总投资67,48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4,098万元,建设期利息1,61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77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和2018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本项目为新日星年产18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的一期工程,主要生产海上风力发电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领域大型产品,设计能力主要为4兆瓦及以上大型化产品和海工装备产品。
项目于2019年9月份建设完成并获得主管部门预验收通过,日星铸业已于2019年9月收到象山县政府部门下发的《关于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新日星年产 18 万吨(一期10万吨)海上装备关键部件项目预验收通过的批复》,项目预验收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2019年9月份开始试生产以来,公司不断完善生产环节,优化工艺流程,对设备实施针对性的调试工作,形成了大型化风电产品批量生产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已经具备年产10万吨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验收情况
近日,日星铸业收到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象建消竣备字[2020]第0021号);收到象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象山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编号:监督报告[2020]034号)。经过现场评审和检测,项目建设、安全、消防验收获得通过。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生产大型化的海上风力发电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领域大型产品,是公司实施“两海战略”重要举措。本项目的验收通过和产能的形成,公司形成了年产40万吨产品的产能规模,顺应了风电行业大型化发展趋势,有效的缓解大型化产品市场供给能力不足的困难。为公司抢占海上风电和陆上大型化产品市场提供了充足的生产能力保障,将进一步巩固公司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公司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项目建成后,公司形成了年产40万吨产品的生产能力,为公司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供了生产能力保障,但如果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资产的折旧将对公司利润形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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