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董事刘志鸿先生;监事季俊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立杰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4%)。
2020年5月27日,公司收到监事季俊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俊生先生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季俊生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季俊生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相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季俊生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累计减持股票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季俊生先生非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季俊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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