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伟鹏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412,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3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5,286,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822%。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353,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5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6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346%;反对5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雪仪、刘力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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