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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36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0-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在公司25楼会议室以电话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何如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邓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邓舸先生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附件:邓舸先生简历

  邓舸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9月,硕士。邓舸先生曾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香港政务司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处副主任科员、办证处主任科员、司法协助处主任科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公司治理监管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监管二处调研员、并购重组委工作处处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2020年5月起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邓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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