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6月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2019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以上审议的提案分别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8、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0年5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根据防疫要求,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将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6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