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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68                   公司简称:中珠医疗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367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370号)。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69,497,677.8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0,573,520.41元,2019年末归属股东未分配利润为-1,420,296,055.7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鉴于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涉及医药、医疗和房地产。

  1、医药方面:

  报告期内,主要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研产品有具有降血脂防治中风功效的1.1类化学药益母草碱(SCM-198)项目、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染料木素胶囊、抗肿瘤基因治疗的内皮抑素腺病毒注射液等。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为下属子公司潜江制药眼科领域的专用药品为主,主要有珍珠明目滴眼液、阿昔洛韦滴眼液、色甘酸钠滴眼液、盐酸羟苄唑滴眼液、氧氟沙星滴眼液等。

  2、医疗方面:

  报告期内,医疗产品方面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体医疗拥有的肿瘤治疗领域相关产品生产及销售,包括Hepatest超声肝硬化检测仪、输液加热器、月亮神全身伽马刀等;中心合作方面,报告期内,一体医疗与民营医院中心合作“肿瘤放疗中心”合作项目13家,目前均处于筹建工作阶段;医院投资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在强化医院经营管理的同时,不断完善业务网络,现已拥有桂南医院、六安开发区医院、北京忠诚肿瘤医院。

  3、房地产方面:

  公司房地产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和销售,以住宅地产开发为主,主要项目位于珠海。报告期内,公司各房地产项目按年初计划有序推进建设,珠海地区在售项目3个,分别为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的山海间一期、二期项目及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的春晓悦居二期项目;在建项目1个,为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的日大岭域项目。

  (二)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体系定位于自主研发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道路,以新药研发主线,同时兼顾眼科领域滴眼液系列产品研究、生产与销售,坚持寻求创新,在引进过程中提供专业服务和产业转化能力。

  报告期内,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公司由供应部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供应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通过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库存,降低资金占用。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严格按照 GMP 的要求安排生产,从原料采购、人员配置、设备管理、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各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公司质控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销售模式:a.商业分销模式:利用物流配送企业网络建立销售渠道,将医药商业分销和终端宣传相结合,进行市场分销推广。b.终端推广模式:由营销团队通过学术推广支持,推动医疗及零售终端。c.招商代理模式:专科用药或在同质化产品中具有差异化的产品,利用代理商资源实现销售覆盖。

  2、医疗

  公司自2016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确立抗肿瘤全产业链的战略目标,并在原有业务基础上新增了医疗及服务产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对北京忠诚肿瘤医院、桂南医院、六安医院等的收购。目前,公司医疗业务方面已形成设备销售、合作分成、设备租赁、技术服务、医院运营五大类基础合作模式,在此五类合作模式基础上,公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进行组合,从而为客户提供配套式服务。

  1)商品销售模式:报告期内,一体医疗销售的设备主要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超声肝硬化检测仪及全身热疗系统、伽玛刀、输液加热器等产品,以及少量根据客户的需求而经销的放疗设备与影像设备。其设备销售又细分为直接销售与经销两种模式。直接销售模式是指公司通过自身营销团队直接把产品销售给医疗机构或医疗设备投资商;经销模式是把设备先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通过其分销渠道销售给终端医疗机构的方式。

  2)中心合作模式:报告期内,以自产设备和外购设备如直线加速器、PET/CT等大型医疗设备及提供技术与支持服务作为投入,医疗机构以场地、机房与医技人员作为投入,双方合作建立肿瘤诊疗中心,一体医疗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分期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的模式。根据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及相关监管要求,拟采用“合作分成”、“租赁”、“PPP”等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符合卫生部门要求的合作模式与相关方进行合作。

  3)设备租赁模式:把自主产品或者外购设备租赁给医院,医院在租赁期内按月支付固定金额的租金给公司。

  4)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建立比较完整的技术服务与咨询团队,并不断完善形成公司独特的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与咨询模式,为医院项目运行过程提供全程的完整价值链服务。

  5)医院经营:主要销售模式为对社会开展门诊、住院、临床卫生服务、预防保健、健康体检与职业病检查、健康管理、职业卫生管理等。

  3、房地产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由下属控股子公司进行开发和销售,以住宅地产开发为主,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资源,下属控股子公司独立核算,实行目标责任制。报告期内房地产情况,详见本报告“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三)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基于多年来对医药、医疗和房地产行业的深刻理解,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始终秉承“内生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的经营思路,坚持推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以巩固、完善现有生产、销售体系;持续推进新药的研发进度,将创新研发作为核心的发展驱动,持续提升新药研发与后期产业化开发的能力;同时,根据政策环境及市场变化,不断完善与客户的合作模式及内容,逐渐形成适合公司的合作运营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横向一体化的产业链布局,完成多渠道资源整合,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公司发展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

  (四)行业情况说明

  1、医药行业

  医改是贯穿医药、医保、医疗政策的主线,基本确立从医药的供给端、支付端以及使用端进行“三医联动”为核心的改革策略。近年来,伴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医改进程不断深入,包括“4+7”带量采购、医保目录调整,《药品管理法》修订、医保控费等多项政策落地实施,不断促进行业加速调整。

  (1)“4+7”带量采购改革启动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以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该项政策重点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入手,推进医药、医保、医疗 “三医”联动改革,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

  在“4+7”带量采购背景下,药品价格、营销模式、药企产品结构等都处在深刻变革中,国内仿制药高利润时代也将结束,大力转型创新已成为医药企业的共识。对于大部分医药企业来说,大量的研发投入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具备创新转型意识且执行力较强的企业有望在行业格局重塑的过程中胜出。

  (2)调整医保目录优化药品结构

  2019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较以往医保目录相比。新医保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的药品调入和调出,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本次目录调整的目标任务在于明确了扩大目录范围、提高保障水平、保证基金平稳运行;强调了“实现药品结构更加优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益更高”。医保目录的调整推动了药品结构合理化,是药品开始“基于价值的战略性购买”的体现。在医保愈发科学化、规范化的购买机制的引导下,逐渐建立起更加合理的良性的价格机制和市场格局。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了15项文件的制定方向,划分了负责部门和时间。涉及健康中国行动、社会办医、仿制药品目录、医用耗材使用规范、药品集采、医疗机构用药管理、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卫生人员职称、老年健康服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生队伍管理、医疗联合体管理、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

  此外,强调了在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方面的推进,以及在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落地。一系列政策将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4)规范“互联网+”医药流通新思路

  2019年8月,《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在国家医保局官网对外公布。该指导意见呈现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从立项、到收费、再到医保支付的全链条内容。无论是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还是非公立医疗机构,乃至相关医保部门,在“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圈子中,均划定了范围。

  该指导意见合理细化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效和公平可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中药产业发展迎来崭新机遇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10月25日,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格最高的中医药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主要任务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该意见明确,要发挥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不但要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还要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要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加快中医药循证医学中心建设,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发展中国特色康复医学,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2、医疗行业

  随着全球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保健意识的增强,全球医疗市场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尤其国内医疗市场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发展潜力巨大。伴随国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需求增加、以及医保覆盖范围及深度的提升,我国对医疗器械需求将持续增加。同时,在政策端,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和技术升级,为国产创新医疗器械开辟了绿色通道,推动进口替代,有望在多个领域打破国外产品的垄断局面。总体来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医改的持续推进,公众对医疗的需求逐渐增加,国家在相关政策及法规方面也做了进一步完善,需求端和政策端共同推动国内医疗行业市场快速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1)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促进社会办医

  公立医院的改革长期以来是我们医改当中的难点。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对公立医院改革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就是围绕探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内部运行机制。

  (2)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根据《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我国将允许鼓励医疗机构依托于实体医院发展互联网医院,在实体医院诊疗科目范围内提供远程门诊等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一步将出台配套文件,明确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底线、边界。

  (3)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

  2019年5月,卫健委发布《关于开展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试点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每个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级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增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4)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

  2019年8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在前期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为全面实施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进一步积累经验,有助于推动医疗器械科技创新,强化企业管理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5)重视癌症防治、建立完善防治协调机制

  2019年9月,卫健委等10部委联合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2022年)》。基于当前癌症防治现状和工作要求,明确到2022年,癌症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的阶段性进展,癌症筛查、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水平显著提升,癌症发病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比2015年要有显著提高,患者疾病负担得到有效控制。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财政投入,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同时要求加强督促落实,建立癌症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导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估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评价政策措施实施效果。

  3、房地产行业

  2019年房地产调控持续进行,国内房地产市场运行的政策环境整体偏紧,在稳的主基调下,房地产调控政策既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原则性,同时也采取“一城一策”的灵活性,既遏制投机炒房需求,同时也支持和保障合理的自住需求,维护市场总体稳定。坚持住房居住属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对于引导市场预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限价限购限贷政策基本没有松动,房企融资渠道依然保持从紧态势,我国房地产市场全年基本保持平稳,房地产行业运行基础制度更趋完善,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由于珠海人才计划的出台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利好的影响,珠海的城市地位进一步得到提升,从而产生更多的置业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成交量的上升。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在房地产政策方面,珠海始终坚守“只住不炒”和“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不动摇,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理性,科学合理调控经济发展。

  (五)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医药行业

  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收益、高风险、长周期的特征,需要高额投入作为产业进入和持续发展的条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如实报送研制方法、质量指标、药理及毒理试验结果等有关资料和样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并通过审批的新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颁发新药证书。生产新药或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企业需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医药行业是一个多学科先进技术和手段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其发展高度依赖创新,一种新药的研制,从治疗靶点机理的发现、化合物的合成和生物制品的制备、筛选、药效及毒性试验、动物试验到临床试验,直至最终批准上市,需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前期的资金、技术投入需求较大,周期较长。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消费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需求刚性最为突出的行业之一,医药行业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区域都有广泛的需求,因此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区域性特点,由于不同季节的气候差异会导致各种疾病发病率的季节分布不均,由此导致我国的医药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同时,药品销售的分布情况与当地经济发展、人均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自身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以及医疗卫生支出的逐年提高,我国医药市场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回顾2019年,由于受到中美贸易摩擦、疫苗事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医药制造行业度过了极具考验的一年,与之前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的高速增长相比,医药制造业增速已经明显放缓,但基于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医改政策继续深入、人均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的影响,“十三五”规划下的医药制造业前景依然向好,将长期维持在中高速平稳增长的新常态。医药制造企业也正在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重构生态体系,改善行业环境,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企业质量,从而使企业变大变强。

  2、医疗行业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规划实施,医疗健康产业成为了国家支柱性战略产业,政府也持续加大了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国家政策支持、居民消费能力和健康意识提升、人口老龄化加速以及医疗服务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都促进了国内健康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医疗与健康产业市场总量持续扩大。过去的一年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覆盖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明显提升,而完善健康保障体系也是“健康中国2030”中的重点内容。医疗服务行业是医疗健康产业的重要分支,老龄人口对医疗服务消费较其他组别有更明显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国医疗服务需求不断释放,个人卫生支出持续上涨。国家从卫生投入、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医疗人员等三个层面增加供给,以便满足日益高涨的医疗服务需求。国家通过率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实现药品零加成,提高基层就诊报销比例等措施,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基层医疗机构的就诊量逐步提高,基本医疗需求将大部分在基层医疗机构内解决。随着医疗资源的结构得以优化,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将分担大部分就医需求,大型综合型医院则专注于复杂疾病诊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资源分布将更为合理。

  3、房地产行业

  2019年,国内房地产在下行压力中韧性前行。2019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未来大湾区房地产需求空间巨大,但从政策上来看“房住不炒,稳字当头”的主基调还将延续,政策从需求端的全面限购限贷向“一城一策”转变,促进市场平稳、保证自住需求的有序释放,遏制投资投机行为,这将促使大湾区市场告别过去的大起大落,促进行业稳定发展。

  (六)公司市场地位

  公司是珠海上市企业,具有20多年开发历史,注重技术创新,严格质量把关。经过多年的坚持和努力,树立起优质的品牌形象,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认可。

  (1)房地产业方面,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管理经验,拥有自己专业的人才团队,建立了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的前期调研、产品定位及中后期销售、客户服务等环节都有着科学完整的操作流程,确保运营的专业化、标准化。

  (2)医药制造方面,下属子公司潜江制药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眼科用药生产基地,以眼科用药为主要特色,冻干剂、片剂、搽剂等为主要方向,努力致力于稳步推进传统医药制剂发展,构建眼科用药生产基地及抗病毒、抗感染用药生产基地;同时公司着力开发抗肿瘤新药、生物医药和中医药产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在研产品方面,具有降血脂、防中风功效的1.1类益母草碱(SCM-198)新药项目拥有国内外多项专利,被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任务,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此外,还有益肾强骨治疗骨质疏松症的染料木素胶囊为中药第1类产品等。

  (4)医疗产业方面,公司下属子公司一体医疗超声肝硬化产品连续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广东省科学进步一等奖,在技术方面具有同行业内领先地位,市场开发空间广阔。

  在大湾区全新的发展平台上,公司将继续依靠精准的产业布局、丰富的项目资源及灵活的资产运营,通过资本和产业的有效联动,把公司打造成一家深具影响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617.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6,949.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0.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326.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5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78,055.22万元,比上年年末减少14.9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68,591.93万元,比上年年末减少9.0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单位:元

  母公司                                                                      单位:元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列示至二级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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