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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0-07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自有品牌业务方面

  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品牌业务目标定位为产品创新,专注提升产品竞争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CANUDILO及CANUDILO H HOLIDAYS及DIRK BIKKEMBERGS门店总数为235家。CANUDILO H HOLIDAYS品牌致力于以国宝熊猫为元素,并运用跨界融合的时尚设计理念融会贯通,与时装巧妙结合,弘扬中国文化,打造属于中国的世界品牌,得到消费者及同行的高度认可。

  (二)高级定制业务方面

  高级定制业务是在公司自有品牌市场影响力的基础上,进行针对企事业单位的高端群体定制服务,该业务在2019年稳步发展,并通过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流程、加强供应商成本控制、强化量体准确率、增强重点客户关系维护、优化客户售后服务等方面服务的方式,提升自身在定制领域的竞争力。

  (三)国际品牌业务方面

  国际品牌业务以澳门金沙集团商场为依托,主要有Esscents香化免税店、ANTONIA高端买手店、新秀丽箱包等在国际市场上与国际品牌竞逐中,取得了较好的发展,在优化店铺管理、创新销售策略、拓展线上渠道等方面也卓见成效,完成2019年度业绩目标。公司已进一步开展品牌和品类整合优化工作,在涵盖服饰、饰品、箱包、香化多品类的国际代理品牌业务多渠道发展,成为占据澳门消费市场的有效利器。

  (四)悦然心动经营方面

  悦然心动主营业务为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开发和运营。公司对产品研发完成后,通过苹果、谷歌等应用商店上线运营,直达用户。用户可以免费下载相关软件产品,成为悦然心动的用户;如果用户对应用中的高级功能感兴趣,可在应用中付费购买或者完成应用中指定的如观看广告等任务,以“解锁”高级功能。悦然心动的盈利主要由广告收入和IAP收入(In App Purchase)构成。

  悦然心动所处的移动互联网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公司近年来不断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努力提高服务和技术的先进性,在所在细分市场上已经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但随着近年来海外平台政策趋严、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用户获取难度增加及中美贸易摩擦的持续影响,使得公司2019年业绩较2018年出现了一定幅度的下降。为了有效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在维护现有产品的同时,布局研发新产品,努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优化项目成果方面

  受2019年全球经济影响和服装行业周期性衰退影响,公司从过去做大做强的战略思路调整为做精做强,对于因为跨区域管理难度大、采购管理不严导致库存量大、代理品牌毛利空间低等原因而严重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的业务板块进行战略性调整,如杭州项目部、新零售项目部、美妆业务、01Men业务等,为公司转型升级奠定良好的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林毅超、林峰国、李斐、刘文焱、郭小群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37号),指出公司相关收入确认不规范。经公司自查,确认存在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同时、公司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以及部分收入、成本、费用跨期等问题,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2019年公司经营情况介绍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1,741,032.5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8,359,962.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6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1,196,216,629.23元,下降8187.68%。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变动的原因主要是:

  1、受整体宏观环境影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所下滑。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19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

  3、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划扣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大额存单,相关诉讼尚未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营业外支出约10,064万元。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拟计提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约2.48亿元。

  董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上回归服装主业,剥离部分低效率的资产有利于整合资源,清晰战略路线,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在公司治理方面,加大自查力度并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有利于切实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的权益。未来,公司将贴合服装行业的发展方向,继续推进做精主业,做大做强的战略导向。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具体总结如下:

  1、公司业务方面

  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品牌业务目标定位为产品创新,专注提升产品竞争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CANUDILO及CANUDILO H HOLIDAYS门店总数为232家;公司持续突出主业发展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在报告期内通过剥离部分低效率的资产的方式更进一步的清晰发展主线。

  2、优化人员架构,提升绩效管理

  公司将以各板块业务实际经营情况作为依据,量入为出对现有人员架构重新定岗定编,做到以岗定薪、薪随岗动,合理调整全员薪酬结构,制定考核机制和奖罚机制,以量化指标作为员工的考核标准,做到人、岗、能力、薪酬相匹配,有奖必有罚,权责利对等,真正从机制上激励员工的主动创造力和内部竞争力。在架构优化过程中,精简层级,规范界限,做到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的高度配合与双向考核,支撑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3、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及加强企业内控管理

  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及考核力度,及时评价经营成果,将预算目标落到实处;财务部门除及时完成日常财务核算,以及季报、年报的披露工作外,对资金统一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与业务部门积极融合,消除部门之间的壁垒,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此外,审计部门加强企业内控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合法合规,规避风险。

  4、培养全员经营意识

  公司的良性经营需要上下同欲,在充实优化企业文化的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培养全体员工的经营意识和主人翁思想,通过数据化分析、绩效考核、精细化管理等多种方式,分层级、成体系地引导员工建立以销售额、利润率和消化率等多维度思考的经营思维,通过同心同德、群策群力、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方式,提升全体员工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二)零售经营情况

  1、门店变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线下门店共242家,直营店154家,加盟店88家,其中卡奴迪路(CANUDILO)品牌店232家,DIRK BIKKEMBERGS品牌店3家,其它国际代理品牌店7家。报告期内,直营店营业收入为   674,959,694.59元,加盟店营业收入为68,839,583.44元,电商营业收入175,222,928.90元,其他零售营业收入62,841,115.45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门店68家,新增门店面积合计约9,833.91平方米;公司关闭门店119家,关闭门店面积合计约15,733.41平方米。新增和关闭门店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对公司业绩起到动态互补作用,未对公司整体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整体门店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家

  2、门店经营情况

  2019年度销售收入排前10名的门店信息如下: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1,741,032.5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8,359,962.8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76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1,196,216,629.23元,下降8187.68%。

  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变动的原因主要是:

  1、受整体宏观环境影响,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有所下滑。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2019年末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进行了计提减值准备。

  3、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划扣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大额存单,相关诉讼尚未判决,基于谨慎性原则,拟计提营业外支出约10,064万元。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事项,拟计提预计负债和营业外支出约2.48亿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本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本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持有的部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持有的某些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股权收益权及资产管理计划等,其收益取决于标的资产的收益率,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其合同现金流量不仅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持有的部分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其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其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通过无追索权保理进行出售,针对该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因此,本公司在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将该等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或其他债权投资。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C、首次执行日,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D、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b、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本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对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瑞丰集团通过收取预付款项、销售及投资款的形式占用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147,500,021.12元,其中2018年88,235,864.11元,2017年及以前59,264,157.01元,应将相应款项从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应收账款调至其他应收款,同时冲减应收利息。

  2、追溯重述公司与襄阳中机、南京中安的交易、加盟商业务、提货卡业务:

  (1)2018年合计调整增加营业收入5,994,497.89元,合计调整减少营业成本5,770,574.14元,其中与襄阳中机、南京中安的交易调整减少营业收入19,118,965.52元,调整减少营业成本14,279,875.14元;加盟商业务调整增加营业收入27,439,630.63元,调整增加营业成本8,509,301.00元;提货卡业务调整减少营业收入2,326,167.22元。

  (2)2017年及以前合计调整减少营业收入58,281,182.68元,合计调整增加营业成本2,760,027.00元,其中加盟商业务调整增加营业收入12,714,252.91元,调整增加营业成本2,760,027.00元;提货卡业务调整减少营业收入70,995,435.59元。

  3、追溯重述和调整“CANUDILO”品牌推广费,2018年调增销售费用10,962,242.22元,2017年调增销售费用4,014,265.51元。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减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68,247,304.61元,调减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66,323,292.69元,调减2017年度之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留存收益-62,475,740.09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武汉乐点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成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合并范围减少: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乐福仕实业有限公司自处置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广州美年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天美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摩登大道时尚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摩登魔镜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侨汇免税品有限公司、广州连卡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铂金国际时尚集合有限公司自注销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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