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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差异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事项

  公司于2017年8月6日与自然人张兴坤签订了《关于山东泽众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位于山东临沂的山东泽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食品”)61%股权,以交易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泽众食品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款为305万元;同时,《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对泽众食品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其余金额进入资本公积。自然人张兴坤承诺对增资后的华英泽众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540万元、600万元、720万元、780万元、810万元。如果当年经审计确认实际完成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由自然人张兴坤承担现金补足义务。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2019年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英泽众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63.84万元,未达到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中转让人对华英泽众2019年度业绩的承诺。

  三、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

  受华英泽众前端养殖量不足,2019年度鸭苗平均价格处于高位,加之国家环保治理影响,造成毛鸭采购成本和屠宰综合成本出现大幅上涨。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是公司将按照2017年8月6日与自然人张兴坤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要求自然人张兴坤承担1563.94万元的现金补足义务。二是公司于2019年1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拟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华英泽众61%的股权。鉴于当前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华英泽众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加快推进华英泽众公开挂牌转让。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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