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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20-024

  公司债代码:143213      公司债简称:17豫高速

  公司债代码:143495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1

  公司债代码:143560      公司债简称:18豫高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存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将于2020年6月22日到期,为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等相关规定,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获得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主管机构政策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注册额度):人民币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

  2、发行期限:可一次或分次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簿记建档确定。

  4、资金用途: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授权事项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年。

  三、审批程序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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