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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 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青稞酒”)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将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及整改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

  1、监管关注函的内容

  2017年7月13日,青海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监管关注函》(青证监函字[2017]210号),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我局关注到公司控股股东青海华实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4日、5月31日质押所持公司股份2,500万股、1,967万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2%,上述事项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临时公告,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并于2017年7月30日之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青海证监局。

  2、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针对上述问题整改如下:

  (1)明确控股股东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及联络人。控股股东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为其董事长,信息报告联络人为其财务总监,当控股股东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信息报告联络人应当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进行报告,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跟进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进行信息披露。

  (2)加强与控股股东的沟通、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控股股东信息报告联络人应当在每个月末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证券投资部上报其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

  (3)加强对控股股东培训。公司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季度)对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控股股东知悉其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的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的时间点、需配合公司提供的资料等内容。

  除上述事项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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