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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21      股票简称:梅轮电梯      编号: 2020-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5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0】0622号《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从生产经营、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生产经营

  1.关于主营业务。公司于2017年9月上市。近三年年报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均为7.3亿元左右,毛利率从29.40%降至24.99%,当期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5.42%、34.58%、21.04%。

  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形势、上下游情况、同行业公司经营情况、自身经营优劣势、订单价格和成本等,说明公司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具体原因;(2)结合目前经营情况、盈利来源、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说明主营业务盈利水平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以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问题(1)发表意见。

  2.关于购买理财产品。年报显示,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959.02万元,其中理财收益1648.60万元,占比41.64%。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5.99亿元自有资金、56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40.55%,期末未到期余额5.3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发行主体、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期限、收益类型、结构化安排、底层资产、资金的实际去向、期后回收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未披露的利益安排,并就非保本类理财充分提示风险;(2)结合流动性需求、未来经营安排、投资及研发计划等,说明持续大额购买理财产品是否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投入和发展。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问题(1)发表意见。

  3.关于对外投资。根据相关公告,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5亿元受让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不超过5%的份额,金额约占期末总资产的15.48%,本金及收益将在高铁项目运营期内逐步收回。合伙企业总认缴金额约47.65亿元,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协议受让3%的份额。年报显示,前述转让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2019年度、2020 年一季度已合计出资1.05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合伙企业各投资人是否均已实缴出资、公司出资金额的具体投向,并结合高铁项目建设及运营周期、合伙企业经营模式及盈利来源等,说明该项目预计实现收益的时间,并提示不确定性风险;(2)说明受让出资份额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原因、目前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及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影响公司已支付资金的安全性,并相应提示风险。

  二、关于财务信息

  4.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61亿元,其中1年以上应收账款1.52亿元,占比58.09%。除42.34万元应收账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余应收账款均按账龄组合计提,报告期内合计计提坏账准备889.67万元。

  请公司:(1)结合主要客户情况、信用销售政策、收入确认政策及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账龄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1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金额、款项形成原因、信用期、账龄及坏账准备,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说明按账龄计提的应收账款中,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如是,补充披露具体情况,说明相关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考虑了逾期、客户信用变化等因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政策,说明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5.关于存货跌价准备。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1.09亿元,同比增长56.14%,其中发出商品期末余额8324.90万元,同比增加67.23%。报告期内,公司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117.98万元,未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请公司:(1)补充披露发出商品所处的具体环节,结合订单执行情况、发货验收周期、收入确认政策等,说明报告期内发出商品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超出约定验收期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2)结合订单金额、执行周期、成本构成等,说明报告期内对发出商品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3)补充披露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库龄、对应计提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并结合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未对该部分存货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意见。

  6.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显示,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6340.80万元,同比增长70.18%,主要由于预付新厂房工程款及设备增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573.25万元,同比增长92.29%,主要是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塔德)建设新厂房所致。根据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披露的公告,建设新厂区主要由于施塔德现有厂区面临拆迁,新厂区计划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以上。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预付对象、金额、采购内容,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投资及构建计划,补充披露目前施塔德新厂区的具体建设进度,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3)结合拆迁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目前是否就拆迁形成具体方案,后续搬迁是否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问题(1)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0年6月5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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