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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ST安泰             编号:临2020-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二○二○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4日和2020年3月20日的相关公告),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继续为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提供以下担保:

  (一)公司近日与五矿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钢铁”)签署了《保证合同》,继续为新泰钢铁为履行与五矿钢铁签订的《联合销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其项下各种具体合同、协议)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所担保的主债权:新泰钢铁因履行与五矿钢铁签订的《联合销售协议》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截至本《保证合同》签订之日,新泰钢铁尚欠五矿钢铁货款本金159,463,454.91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五矿钢铁对新泰钢铁因履行《联合销售协议》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货款本金、销售让利、违约金等)以及实现其债权的全部费用。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公司近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签署了两份《保证合同》,继续为新泰钢铁在该行到期续贷的借款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所担保的主债权:债权人依据其与债务人新泰钢铁签订的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主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9,3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12个月)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12,944.6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1.93%,其中,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累计为新泰钢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7,944.6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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