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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讼事项,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京调查字20043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收到《调查通知书》的还有公司前任董事长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广军、前任监事杨毅,前述人员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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