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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4                证券简称:东山精密            公告编号:2020-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情况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发出通知,于2020年5月19日发出《关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永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53,206,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58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17,094,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86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1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6,111,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22%。

  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1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6,160,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委派司慧律师、张亘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报酬及2020年度续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42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8%;反对78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375,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4233%;反对785,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7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3,08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6%;反对1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040,5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19%;反对11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8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6,720,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72%;反对6,485,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9,675,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371%;反对6,485,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762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2,387,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7%;反对8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5,342,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991%;反对81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11.01、审议通过了《为Dragon Electronix Holding,Inc.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2、审议通过了《为Multek Group(Hong Kong) Limited及其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8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3、审议通过了《为香港东山精密联合光电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6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4、审议通过了《为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6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5、审议通过了《为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6、审议通过了《为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00,00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7、审议通过了《为东莞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8、审议通过了《为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09、审议通过了《为盐城东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0、审议通过了《为苏州诚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5,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1、审议通过了《为苏州腾冉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2、审议通过了《为苏州雷格特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3、审议通过了《为上海复珊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3,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1.14、审议通过了《为苏州东博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1,000万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1,49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82%;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4,450,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441%;反对1,710,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55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苏州艾福电子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团队签署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53,203,9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6,158,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4%;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四)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4.01、审议通过了《选举袁永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3,765,43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3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719,73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6894%。

  议案14.02、审议通过了《选举袁永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7,728,171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0,682,47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5997%。

  议案14.03、审议通过了《选举赵秀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1%。

  议案14.04、审议通过了《选举单建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2%。

  议案14.05、审议通过了《选举冒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1%。

  议案14.06、审议通过了《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608,635,573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76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1,589,87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7.2661%。

  (十五)逐项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5.01、审议通过了《选举王章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9,584,7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539,04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2747%。

  议案15.02、审议通过了《选举宋利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9,584,746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539,04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2747%。

  议案15.03、审议通过了《选举林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589,584,765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2,539,06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2747%。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力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8,981,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3%;反对894,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9%;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935,8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8973%;反对894,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6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49,8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82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52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9,8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82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52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9,873,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98%;反对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827,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5523%;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6%;弃权3,3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司慧、张亘

  3、结论性意见:东山精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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