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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760                证券简称:*ST斯太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4条的规定,自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2019年6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914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违法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2、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若公司涉及的违法事实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知悉相关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并及时披露相关内容。若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对照本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说明原因,公司无需申请停牌。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若公司涉及的违法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将在公司披露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深交所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依序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为三十个交易日,暂停上市期间为六个月。深交所决定不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公司在收到深交所相关决定后,及时披露并申请股票复牌。

  三、其他风险提示

  1、2019年年度报告延期情况

  由于受疫情影响,年审事务所未能在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年审事项,目前公司已申请将2019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延期至2020年6月25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债务豁免、2019年度业绩预告情况暨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27日、12月31日收到和合资产及金色木棉的债务豁免告知函,上述两债权方同意减免部分借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复利、罚息和相关诉讼费用等,2020年3月31日归还了上述两家机构豁免后的债权本金5,830万元,金色木棉与和合资产收到还款后均给我司出具了《收款确认函》,公司已经履行了协议相关内容,公司与金色木棉、和合资产已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700~1000万元,本次预告数据是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当前公司根据上述债务豁免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结合与2019年审事务所的最新沟通结果,上述债务豁免收益能否计入2019收益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仍需等待年审事务所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后确定。如果该债务豁免收益不能计入2019年收益,则会导致公司2019年度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3、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进管委会”)诉公司投资合同纠纷仲裁一案进展情况

  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获悉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武进管委会诉公司退还相关奖励款一案,武进管委会要求公司退还一半的相关奖励款共计人民币94,555,050元。2020年4月22日,上海仲裁委员会第一次开庭审理,裁庭给予双方一周时间补充提交证据,并要求双方在5月22日前达成调解,否则将依法进行裁决。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延长审理期限通知》,现仲裁庭报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将本案的审理期限延长至2020年7月30日。

  由于该案件案情复杂,审计机构表示此为关键审计事项,需要对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提请相关律师进行核实,并需征求律师意见,以便取得进一步相关证据进行相关判断对年报数据及结果的影响,目前尚无法确认该事项对2019年报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4、受债务逾期、诉讼及仲裁案件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资金十分紧张、流动性严重短缺,已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 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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