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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0-041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2020年5月27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焦云先生主持,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十一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决议,选举焦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长焦云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由独立董事于成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长焦云先生、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由董事长焦云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由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董事长焦云先生、董事李清涛先生、董事秦怀先生、董事王维舟先生、董事常万昌先生、董事焦强先生、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独立董事于成先生、独立董事王雪莲女士,由独立董事杨忠臣先生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聘任李清涛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清涛先生为公司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云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了《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王维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了《聘任李毓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李毓良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级,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毓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了《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清涛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边兴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的议案

  修订后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改造》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0-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

  四、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附件:

  李毓良  男,汉族,出生于1972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1991年9月至2006年5月任勃利县化肥厂工人、车间主任、生产部长,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长、总工程师,2009年5月至2014年6月任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工程项目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七台河煤化工事业部总工程师、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项目总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边兴海  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副、主操、班长;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技术科生产科长;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9年11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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