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若经审议通过,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2020年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将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及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二一九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020年6月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年度第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二二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增加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二二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增加提供担保额度,本次增加的担保额度为42,000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签署二二年总担保额度内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签署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可在担保额度内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和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需求调整对各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额度。
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安洋伟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洋伟业”)
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注册地: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芦花路临52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销售;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配件、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工艺美术品、五金产品(不含电动自行车)、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家庭用品;机动车辆保险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3,831.54万元,负债总额17,365.56万元,净资产6,465.98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48,861.71万元,利润总额744.24万元,净利润558.18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6,819.96万元,负债总额10,270.86万元,净资产6,549.10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3,974.06万元,利润总额110.83万元,净利润83.12万元。安洋伟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2、厦门信达启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启明”)
成立日期:2020年4月9日
注册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岩昌路167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洗车场;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等。
信达启明于2020年4月成立,尚未实际经营,截至公告日,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均为1,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塞尔福(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3、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维护与保养(不含维修与洗车);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汽车租赁(不含营运);提供机动车驾驶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24,490.65万元,负债总额16,248.94万元,净资产8,241.71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88,231.15万元,利润总额1,206.76万元,净利润845.9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8,386.61万元,负债总额9,379.58万元,净资产9,007.04万元;2020年1-3月,营业收入11,475.85万元,利润总额1,020.44万元,净利润765.33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厦门金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其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3、担保金额:详见本公告之二、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反担保情况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2、公司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或小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反担保函等措施提供反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融资是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为此提供担保,能保障其业务的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超过本次审议范围的,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方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资金部将对上述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监控与管理。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本次议案通过,公司审批的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28,000万元+69,8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0.62%。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新签署的担保金额合计为113,800万元+2,0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5.45%,剩余可用担保额度872,200万元+67,800万美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7,184.21万元人民币+23,8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18%。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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