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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宏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设置基金份额持有人最短持有期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笔基金份额不可赎回,自最短持有期限的下一工作日起(含该日)可赎回。对于每笔认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对于每笔申购的基金份额而言,最短持有期限指自该笔申购份额确认日(含该日)至1年后的年度对日(含该日)的期间。

  (3)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1年后的年度对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在该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申请赎回。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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