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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受托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金额:理财产品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如意宝”RY200009期机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期限: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年4月10日,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4月15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概况

  (一)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目的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水仙药业”)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子公司水仙药业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子公司对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水仙药业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在额度范围内,由水仙药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水仙药业经营层将跟踪闲置自有资金所投资产品的使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3、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4、本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二、本次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1、2020年5月29日,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二)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水仙药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 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本次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即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投资风险,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子公司经营层需进行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子公司经营层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水仙药业监事会及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水仙药业承担。

  3、公司审计室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委托理财(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民营股份制综合银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成立于1987年6月25日

  2、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3、注册资本:35亿元

  4、主营业务:经营金融业务(范围详见银监局批文)

  5、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为浙江东宇物流有限公司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6、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否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2,000万元,占子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7,812.57万元的25.6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183,372.68万元的1.09 %,对子公司及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公司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为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4月10日,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控股子公司水仙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水仙药业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4月15日,水仙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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