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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往来问题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为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关债务重新提供质押担保。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对上述股权的司法冻结裁定书。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债务重组、以资抵债化解资金往来问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润凌商贸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润田公司 50%股权(评估值137,113.11万元)作价137,000.00万元抵偿给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代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偿付137,000.00万元欠款。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年6月1日,公司已收到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换发的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重庆润凌商贸有限公司已变更为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信息如下:

  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已与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协议》,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以持有的重庆润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为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关债务重新提供质押担保。此外,重庆力帆实业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同意以持有的上述股权,为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被执行人在(2020)渝01执210号强制执行案件中所承担的责任提供执行担保,经重庆两江新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对上述股权的司法冻结裁定书。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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