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 临20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0]第1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等在2020年6月2日前就《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 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此次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相关问题需要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其中部分事项还须年审会计师、监事会、独立董事履行核查程序发表相关意见,回复工作尚需时间,公司无法在2020年6月2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并争取于2020年6月9日前向深交所报送年报问询函回复,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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