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8 证券简称:富森美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情况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陈林祥先生的辞职报告。陈林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其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物管部副总监职务。鉴于陈林祥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林祥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后生效,在新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就任前,陈林祥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了陈林祥先生的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作为提名人提名程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程良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程良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8,0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如程良先生在股东大会上顺利当选公司监事,则将因其担任公司监事职务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程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特别说明
第四届监事会在程良先生离任三年内提名其为监事候选人,提名理由及程良先生离任财务总监职务后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程良先生自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20年3月5日离任财务总监后,主管公司经济稽查工作。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且在企业经济管理、资金运作、财务管理及审计稽查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具备履行公司监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程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2%。程良先生自离任财务总监之日至今,未买卖过公司股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六月一日
附:
程良先生简历
程良先生,1966年生,本科学历,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供销干部学校讲师、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石化大鹏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成都天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加入本公司,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至2020年2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主管公司经济稽查工作。
程良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程良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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