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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阅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近日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100%)于2020年5月25日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止。

  公司已致电袁明先生询问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截至目前,袁明先生尚未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正式文件。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为123,107,03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袁明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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