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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下转C18版)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燃油”或“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3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财务数据相关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98亿元,同比下降15.83%,应收账款余额为12.3亿元,同比增长105.17%。公司解释系境外金属子公司收到的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已办理贴现尚未到期的金额增加。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按照不同业务类型具体列示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变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并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且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业务类别披露前5名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收回风险、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3)境外金属子公司前5名主要客户名称、对应收入金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信用证开具时间及到期时间、信用证结算金额、贴现时间、贴现金额;(4)结合前述信用证的交易背景情况及子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请公司按照不同业务类型具体列示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变化、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并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且应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报告期,公司信用政策无重大变化,公司从客户资质、过往交易情况、合同金额以及执行风险等多方面综合评定每单业务的信用政策。

  1)有色金属业务

  单位:万元

  受宏观经济及大客户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有色金属业务收入122.17亿元,同比下降7.39%。主要原因是金属子公司主要大客户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流失,该客户2018年收入28.95亿元。

  截止2019年年末,有色金属业务应收账款余额11.83亿元, 同比增加6.96亿元。

  ①境外金属业务应收账款增加2.82亿元:境外金属业务销售结算方式主要有电汇和信用证两种,收到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后会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以回笼业务资金。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主动减少了同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因此2018年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小,且2019年没有再与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交易。2019年境外金属子公司逐步开发了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等新客户,下半年信用证贴现业务增加,其中新客户信用证业务占下半年境外金属子公司信用证业务比例为32%,本报告期末境外金属子公司收到的附追索权的信用证,已办理贴现尚未到期的金额6.64亿元,同比增加2.58亿元。本报告期由于客户结构调整,信用证已办理贴现业务未到期金额有所增加,信用证到期后方能冲销应收账款,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变化较大。

  ②境内金属业务应收账款增加4.14亿元:其中,境内金属子公司融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与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电解铜销售合同,合同总价1.79亿元,合同期内交货结算,截至报告期末该笔应收账款逾期1个月,使得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变化较大。报告期末,其余境内金属业务应收账款3.2亿元截至本回函日已收回。

  2)油品业务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油品业务收入12.49亿元,同比下降56.09%;油品业务应收账款余额1,936万元,同比减少82.78%。

  3)数据中心业务

  报告期内新增数据中心业务收入3,248.52万元,报告期末应收账款2,735.23万元。2019年9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汉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一期与阿里巴巴签订了电费结算合同,并正常按月进行结算。2020年4月与阿里巴巴正式签订项目一期的数据中心合作协议,目前正在结算过程中,结算工作完成后方可结清前期机柜收入产生的应收账款。

  (2)分业务类别披露前5名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收回风险、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坏账计提准备是否充分;

  1)有色金属业务应收账款前5名

  单位:万元

  以上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回函日以上应收账款已收回78%。

  报告期末,金属子公司对客户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78亿元,该笔应收款项逾期1个月,已取得客户上海易臬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及第三方以资产、股权和设备作为该项债权的增信措施,并已签署抵质押协议。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金额178万元。截至本回函日,该应收款项尚未收回。

  2)油品业务应收账款前5名

  单位:万元

  以上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三笔应收账款已于2015年全额计提坏账,其余两笔已全额收回。

  3)数据中心业务应收账款前5名

  单位:万元

  以上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境外金属子公司前5名主要客户名称、对应收入金额、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信用证开具时间及到期时间、信用证结算金额、贴现时间、贴现金额;

  2019年,境外金属子公司前5名主要客户信息如下:

  单位:元

  以上客户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信用证开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上述信用证中截至本回函日不存在逾期未支付的情况。宁波君安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述信用证均已到期并已冲销应收账款;安徽省安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述信用证有四笔尚未到期,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979.28万元,除此之外其他信用证均已到期并已冲销应收账款。

  (4)结合前述信用证的交易背景情况及子公司业务变化情况,具体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同比增加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有色金属子公司收款方式主要有电汇和信用证两种,公司收到客户开立的信用证后到银行办理贴现业务以回笼业务资金。公司收取信用证并办理附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时,将收取的贴现款计入短期借款,待信用证到期后,将短期借款与对应业务的应收账款再进行冲销。

  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主动减少了同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因此2018年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小,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小。本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开发了新客户,下半年信用证贴现业务增加,占全年信用证业务的67%,因此报告期末未到期的信用证贴现金额较年初增加较大,相应未冲销的应收账款较大。

  2、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3.96亿元,去年同期余额为0,主要系公司部分业务采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增加。2020年一季报显示,应付票据余额进一步增加,为7.2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相关业务模式,说明2019年末、2020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票据期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趋势,说明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并定量分析与公司业务情况是否相匹配;(3)签订相关合同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是否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且说明截止目前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回复:

  (1)结合相关业务模式,说明2019年末、2020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对应的主要供应商名称、采购产品、采购金额、票据期限、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2019年末、2020年一季度末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结合公司营业收入的下滑趋势,说明应付票据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并定量分析与公司业务情况是否相匹配;

  2019年宏观经济影响下公司大客户流失,2020年一季度又遇新冠肺炎疫情对贸易行业的负面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呈现了下滑趋势,同时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盈利指标都呈现出负增长趋势。在此逆境趋势下,公司除了尽力扩大下游客户资源以外,优质的上游供应商资源能为公司下游业务磋商过程中提供更有竞争力的商业优势。

  利用自身的资金优势,通过预付货款锁定供货价格是公司所采取的一项较为有效的商业模式。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一方面延缓了对外支付时间,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同时又满足上游供应商的信用管理要求,此业务模式自2019年下半年起,公司推行有效,票据结算金额增长明显。

  2019年度公司商品销售收入为134.58亿元,2020年一季度公司商品销售收入为18.33亿元,2019年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95亿元,2020年一季度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金额3.75亿元,票据结算业务金额与公司贸易业务规模相匹配。

  (3)签订相关合同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是否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且说明截止目前相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上述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采购合同未达到重大合同标准,上述相关采购合同全部经过公司OA系统审批,符合公司内控制度规定。

  截至本回函日,上述所有采购合同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上述应付票据已到期兑付的票据金额为26,385万元,未到期的票据金额为50,666万,上述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无逾期未兑付的情况。

  3、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4.2亿元,2020年一季报预付款项余额为10.6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款项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具体金额、对应业务背景、对应商品;(2)2019年年末公司存货同比增加7.51%,2020年一季报同比下降29.58%,请公司结合存货变动情况、商品销售情况具体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预付款项对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具体金额、对应业务背景、对应商品;

  2019年年末预付账款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以上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020年一季报预付账款相关信息详见下表:

  以上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2019年年末公司存货同比增加7.51%,2020年一季报同比下降29.58%,请公司结合存货变动情况、商品销售情况具体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年末存货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19年年末预付账款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一季报存货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一季报预付账款同比变动情况详见下表:

  2020年一季报预付账款截至本回函日的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油品贸易行业和有色金属行业分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提升贸易团队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公司利用资金优势,通过预付货款锁定较有竞争力的供货价格是一项较为有效的商业模式,同时也使得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增加。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油品和有色金属贸易供应商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地方炼厂阶段性停工、减产,供应链上下游单位及物流单位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合同执行迟缓、物流运输困难,使得公司部分合同未能按时提货,公司油品业务预付账款周期超出原来水平(平均3-6个月左右),预计中短期内预付账款周期仍将受疫情影响存在不确定性。2020年一季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3.22亿元同比下降29.58%,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8.70亿元,同比下降25.97%,预付账款同比上升13.56%。

  4、报告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为3745.2万元,同比增加320.43%,公司解释主要系子公司尚未结算、尚未履行交货义务的预收账款增加。请补充披露:(1)具体列示预收账款对应的业务类型、客户名称、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2)结合业务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情况,具体说明公司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具体列示预收账款对应的业务类型、客户名称、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结合业务变动情况、同行业可比情况,具体说明公司报告期内预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报告期末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3,745.2万元,较去年同期890.79万元上升2,854.41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2019年3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龙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山东省岚桥石化有限公司签订了6万吨柴油采购合同,同时与舟山龙展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2.5万吨背靠背的柴油销售合同,并且根据合同条款收取了部分预收货款,受新冠疫情影响,截止本回函日尚未执行完毕。

  2)2019年12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舟山甬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舟山科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自贸区溪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油品销售合同,根据合同条款收取了部分预收货款,截止本回函日已执行完毕。

  3)北方联合能源(舟山)有限公司预收款项系进口代理业务,截止本回函日尚未执行完毕。

  4)2019年7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高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浙江美科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仓储合同对外出租油罐,本报告期内预收仓储费100万元,截止本回函日尚未执行完毕。

  综上因素使得公司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大幅增加。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动,且按照行业性质,合同签订后预收一定比例的货款是行业内普遍存在的现象,我司的预收款项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内预收款项与同行业相比具有合理性。

  5、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6.99亿元,同比下降58.30%,公司货币资金与理财产品合计21.38亿元,与上年末相比,降幅达17.09%。公司解释系报告期内经营性资金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其报告期内将理财产品列报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4.38亿元,同比增加5.09亿元。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购买理财产品的不同资金来源,具体列示公司报告期内每笔理财产品的类型名称、底层资产、理财金额、起始及终止时间、受托管理人、收益情况、是否与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2)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大幅度上升,理财收益反而由上一年3696万下降至3152万,请结合理财类型和利率浮动情况,具体说明报告期末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同比增长较大以及理财收益不增反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按照购买理财产品的不同资金来源,具体列示公司报告期内每笔理财产品的类型名称、底层资产、理财金额、起始及终止时间、受托管理人、收益情况、是否与公司或大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自有资金理财产品明细

  单位:万元

  (2)公司理财产品余额大幅度上升,理财收益反而由上一年3696万下降至3152万,请结合理财类型和利率浮动情况,具体说明报告期末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同比增长较大以及理财收益不增反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理财产品结余金额及理财收益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的理财收益金额扣除了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应缴纳的增值税)

  (下转C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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