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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6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定期和不定期结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5.26亿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按投资风险不同分为:

  1、保本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保本类银行理财产品、国债等,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15亿元进行该类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非保本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国债逆回购、企业债券)等,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11亿元进行该类理财产品投资。本公告前,公司已经投资的信托理财产品、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理财产品等财务性投资,在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情况下择机处置,在额度内不可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资产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2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是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2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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