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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一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6月2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冯全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美秋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公司发现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后,立即与陈美秋女士进行联系,获悉陈美秋女士暂未收到相关法院文书,暂未知其司法冻结原因,陈美秋女士将进一步查证相关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此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美秋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32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4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当 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6,302,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89%,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9,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15%,占公司总股本的 0.79%。

  二、 本次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陈美秋女士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的一致行动人,合计被司法冻结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若陈美秋女士被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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