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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璐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04,480,296.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3,017.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5,092,100.58元。

  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可能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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