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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6月2日在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5号华润中心C座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外投资内部控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条款如下:

  修改前:

  第七条第三款:

  (三)低于前款公司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决定。

  董事长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超出其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修改后:

  第七条第三款:

  (三)低于前款公司董事会决策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

  法定代表人审批权限不能超出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超出其审批权限的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D7栋2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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