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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浦江一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2日收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0)浙07民初130号。

  二、有关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浦江一川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原告诉讼请求的简要情况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到期工程款人民币6,000万元;

  2.判令被告立即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暂计为240万元;

  3.判令被告立即支付违约金4.5万元;

  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5.请求确认原告就到期工程款人民币6,000万元,对“仙华檀宫名人度假酒店”工程折价、拍卖的款项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上述请求金额暂合计为6,244.5万元。

  (三)案件情况概要

  2012年10月18日至2014年8月10日,原被告双方就仙华檀宫名人度假酒店等精装修项目共签订三份设计及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468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履行设计和施工内容,涉案项目于2014年3月18日正式开工,2015年5月31日双方办理了竣工验收,涉案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

  2019年12月5日,原被告双方就涉案工程的结算事宜,分别签订了《仙华檀宫名人度假酒店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和《仙华檀宫名人度假酒店工程项目结算及付款协议》(以下简称“付款协议”)。付款协议约定:“三份合同合计审定结算金额为86,520,841元,被告已支付原告工程款现金合计金额26,520,841元,尚欠原告工程尾款6,000万元。”

  原告已多次要求被告按照付款协议支付欠款,并委托律师致函,但截止起诉之日,被告所欠的工程尾款6,000万元仍分文未付。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起诉被告,并提出相关诉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2.96亿元(不含本次诉讼金额6,24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9%。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主要诉讼、仲裁事项参见《附件一》。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本次公告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日

  附件一: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主要诉讼、仲裁情况如下表所示(仅列示单笔金额1000万元以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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