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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28104           债券简称:裕同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6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日(星期二)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宗柳先生、刘中庆先生、胡旻先生、王利婕女士、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选举王华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意选举吴兰兰女士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王华君先生(召集人),刘宗柳先生,胡旻先生

  审计委员会:邓赟先生(召集人),吴兰兰女士,王利婕女士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胡旻先生(召集人),王华君先生,王利婕女士

  提名委员会:王利婕女士(召集人),王华君先生,邓赟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王华君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同意聘任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王彬初先生、祝勇利先生、张恩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同意聘任祝勇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张恩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蒋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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