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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0-4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20年5月28日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2日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邹剑寒先生、周宏先生、唐志国先生、刘志云先生、常小荣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提名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唐志国先生、林建华先生、肖婷婷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薛祖云先生、蔡天智先生、阳建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九位董事会候选人的简历另行附后。

  本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刘志云先生、常小荣女士,公司董事周宏先生、王明贵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陈燕玲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为此,陈燕玲已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共计0.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6,119.55万股减少为56,119.35万股,注册资本将由56,119.55万元减少为56,119.35万元;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现需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就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向董事会授权,其中“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董事会将在回购注销完成后及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6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2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1、邹剑寒: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8月与李五令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目前社会职务有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市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人大代表、厦门市总商会常务副会长等。

  邹剑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5,7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75%,与李五令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五令: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56年出生,高中。1996年8月与邹剑寒先生共同创办蒙发利垫制品,历任厦门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目前还兼任厦门康城健康家居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宏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厦门蒙发利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李五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520,0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04%,与邹剑寒先生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淑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5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厦门万利达电子有限公司生产计划负责人、厦门麦克奥迪集团公司计控部主管。2002年加入本公司,曾任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公司采购中心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采购中心总监。目前还兼任MEDISANA、福建和动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淑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0%,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唐志国: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沈阳群鑫滑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总监。

  唐志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林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80年出生,法律硕士。2010年加入公司,曾任总裁助理,现任公司按摩椅业务中心总监、Cozzia USA LLC 副总经理、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监、福建怡和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等。

  林建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肖婷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83年出生,本科。曾就职于戴尔(中国)有限公司。2013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员工关怀与关系经理、薪酬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

  肖婷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2%,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薛祖云: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工程师、中国电子器材厦门公司财务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中青基业投资发展中心财务总监等;现兼任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薛祖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蔡天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白求恩医科大学(现为吉林大学)医学专业。曾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科技发展部和绿色中药管理办公室主任、业务协调三部(医疗器械部)主任。现任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业务协调三部主任,现兼任中商智通(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学装备》、《现代仪器与医疗》杂志编委。

  蔡天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阳建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74年出生,法学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江西共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兼任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阳建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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