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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6层60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魏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周亮先生因临时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涛先生、副总经理谭世豪先生及张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出席会议。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监票人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工作人员共同担任。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2、议案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3、议案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4、议案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5、议案名称:《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2020年度证券投资规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01议案7分项名称: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北京东富国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持股数为1,459,139,984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7.02议案7分项名称:与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其他关联法人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7.03议案7分项名称: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关联自然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2/3,本议案获通过。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意票数超过1/2,本议案获通过。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3、听取《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7.01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7.02时,公司相应其他关联法人福建天宝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在表决议案7.03时,公司相应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相关董事、监事时生效,任期三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委任正式生效后与其分别签订董事、监事服务合同。

  以下事项提请关注: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魏庆华先生、张涛先生、谭世豪先生、张军先生、江月明先生、曾涛先生、董裕平先生、周亮先生,独立董事郑振龙先生、张伟先生、宫肃康先生、孙广亮先生,自本次股东大会后正式履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秦斌先生、张威先生、叶淑玉女士,职工监事杜彬先生、郝洁女士,自本次股东大会后正式履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方祥勇、曹江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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