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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恒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6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为0。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一年。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指该基金份额一年持有期起始日一年后的年度对应日。年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2、申购、赎回开始日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将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即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一年年度对日)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将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故投资者不得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前申请赎回该基金份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认购交易的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查询认购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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