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6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雅山西路530号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三楼309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立国和副董事长罗燚因公出差,因此推举董事龚吉平代为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龚吉平先生、张雅聪女士;董事罗立国先生、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浩瀚先生、独立董事蒋剑雄先生、陈伟华女士和傅黎瑛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褚怡女士和高君秋女士;监事聂长虹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龚吉平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张雅聪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关联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3、4、6、7、8、10关联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罗燚、罗烨栋和临沂祉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

  议案1-10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非儿、韩若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