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0-06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执行案件受理、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执行风险告知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为执行申请人

  涉案金额:92,040,000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执行将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义务,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因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智航”)未按期支付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向其供应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的货款,江西紫宸多次催要无果,于2018年7月3日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8年7月10日立案,并于7月12日向江西紫宸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年8月31日,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江西紫宸与江苏智航达成调解协议,并于9月5日收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有关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暨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0年5月,江西紫宸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8年9月3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即被申请人应立即向申请人支付货款、利息、并承担保全费、案件受理费等,合计92,040,000元。

  江西紫宸于近日收到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受理、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执行风险告知书》、《执行裁定书》【(2020)苏12执94号】。《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申请执行人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18)苏12民初118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2,04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执行将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义务,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