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14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0 年 6 月 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履行披露义务。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 年报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研究、落实和答复。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问询函相关回复,由于年报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需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相关的意见尚未完成,公司未能在6月3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将延期至2020年6月10日前回复问询函。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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