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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20-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事项的概述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天酒店”)全资子公司湖南华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天资管”)以高西西、齐文君、解策进、北京中鸿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的受理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发布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

  近日,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1057号]。本案的基本情况及判决情况如下:

  二、有关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1、仲裁相关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湖南华天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高西西、齐文君、解策进、北京中鸿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2、案件事由及请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天资管因与被申请人高西西、齐文君、解策进、北京中鸿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增资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四位被申请人共同回购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4%的股权,并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和连带赔偿违约金,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保全担保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裁决情况

  基于案情和理由,仲裁庭经合议,裁决如下:

  1、四位被申请人共同回购申请人所持有的北京星亿东方文化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54%股权,并向申请人支付股权回购款【计算方式为2500万元×(1+24%×n/365),n为2016年4月26日起算到申请人实际收到全部应得回购款为止的天数,暂计算至2019年7月5日股权回购款数额为44,167,123元】;

  2、四位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连带支付违约金1,500,000元;

  3、四位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保全担保费52,000元;

  4、本案仲裁费298,593.61元(已由申请人全部预交),全部由四位被申请人承担,四位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298,593.61元;

  5、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是劳动纠纷、公司与托管酒店业主纠纷、小额合同纠纷等事项。

  公司暂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暂无法判断此案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0)京仲裁字第1057号]。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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