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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20-5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实业”)向银行借款或申请授信额度与贸易融资额度提供担保,合计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担保额度使用结束。具体明细如下:

  2、对外担保原因:华信实业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企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华信实业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及华信实业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3、担保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或其它不动产等作为抵押、提供权利质押以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信实业,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及转口贸易;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材批发;日用家电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日用杂货批发;其他未列明的预包装食品批发(不含国境口岸);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其他未列明的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陶瓷、石材装饰材料零售;粮油零售(不含国境口岸);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不含国境口岸);展台设计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法定代表人:王玲群。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673.81万元,总负债16,222.83万元,净资产15,450.98万元;2019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362.38万元,利润总额1,767.43万元,净利润1325.57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9,559.54万元,总负债13,872.02万元,净资产15,687.52万元;2020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925.45万元,利润总额236.54万元,净利润236.54万元。

  3、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华信实业的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及华信实业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华信实业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董事会意见

  华信实业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华信实业企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华信实业控股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泰盛融贸易有限公司及华信实业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华信实业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和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多年贸易合作伙伴,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推动双方贸易业务的稳步发展,该企业经营正常,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现存在贷款逾期情况,且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

  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6月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5,497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65,470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92,06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03,0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5.2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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