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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0             股票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6月3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9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毕于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数量92,166,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331%。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82,518,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62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9,648,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0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12,708,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83%。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方毕心德、毕文娟、毕于东对该议案项下所有子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373,523股。

  2.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5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6认购金额及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7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方毕心德、毕文娟、毕于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373,523股。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方毕心德、毕文娟、毕于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373,523股。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方毕心德、毕文娟、毕于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373,523股。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关联方毕心德、毕文娟、毕于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8,373,523股。

  表决结果:同意18,373,5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该议案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166,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2,708,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刘福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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