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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八菱科技,证券代码:00259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0年6月2日、6月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关注、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公司近期的自查情况,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中除了《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涉及的资产受限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违规财务资助情况、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等信息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可能需要补充更正之外,目前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未预计发生重大变化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722,227.8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4.25%,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务受阻,导致营业收入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5,024.63元,同比增长13.50%。

  4、除下列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与参股公司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安定、陆秀青夫妇共同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将持有的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3.65%的股权转让给黄安定或黄安定指定的第三方。

  本次签订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仅为协议各方就本次交易达成的意向性约定。目前,公司委托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广西华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审计和评估,双方现阶段正根据审计、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洽谈,预计后续将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后续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与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签订了《增资协议书》,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科华生物增资人民币6,6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占科华生物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2%。

  202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科华生物的《解除合同通知书》,科华生物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并要求公司委派代表前去协商《增资协议书》解除之后续事宜。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2020年5月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关于收到大姚麻王科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经核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第4部分 重大事项),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事项外(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第1部分),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目前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20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对广西证监局<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监管关注的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及2020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中披露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弘润天源基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弘天”)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涉及金额4.66亿元。王安祥于2020年6月1日承诺:由其本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解除海南弘天2.96亿元和1.7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件的进展情况,加紧敦促王安祥履行承诺,尽快解除上述存单质押。

  公司已就海南弘天违规对外担保相关影响及风险进行了提示,请投资者注意阅读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中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可能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关于参股公司科华生物的相关事宜,公司正在与科华生物进行协商解决分歧,若协商不成,公司可能会涉及诉讼,已投入资金可能面临难以收回并承担损失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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