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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33版)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张江”、“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2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5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下简称“《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与中金公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均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以下简称“申购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询价、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初步询价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时,确定的区间上限与下限的差额不会超过区间下限的20%。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初步询价、累计投标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海通资管汇享复旦张江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本次发行初步剔除拟申购总量10.01%的高报价,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为8.95元/股。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因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相同,对8.95元/股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将拟申购价格高于8.95元/股(不含8.9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993,57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12,862,330万股的7.7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申购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4、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8.65元/股-8.95元/股,区间中值为8.80元/股,区间上限与下限的差额未超过区间下限的20%。

  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中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区间在2020年6月8日(T日)进行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累计投标询价申购时间为9:3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区间上限在2020年6月8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25,000,000股,约占发行数量的20.83%,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全部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和回拨情况将在2020年6月9日(T+1日)的《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发行价格、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6、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7、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网上投资者需在申购日2020年6月8日(T日)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其可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0年6月10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8、本次发行的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网上申购于2020年6月8日(T日)15:00同时截止。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确定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申购、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6月8日(T日)决定是否进一步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9、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6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0年6月10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6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10、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对初步询价、累计投标询价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11、本公告中公布的全部初步询价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下转C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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