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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桐昆投资进行增资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企业名称: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投资”)。

  ●增资金额:25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桐昆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05亿元。

  ●特别提示:本次增资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浙石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度等未达预期的风险。桐昆投资对浙石化的出资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浙石化项目投产之后,也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桐昆投资进行增资的议案》,现对桐昆投资增资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以自有资金在桐乡市投资设立了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桐昆投资”),主要用于收购浙江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石化”)20%的股权,并履行对浙石化的后续出资义务。

  浙石化现阶段的股权结构如下:

  浙石化设立之后,因项目建设的逐步推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同比例对浙石化进行了增资,后续各股东还将履行股东出资义务,为浙石化项目建设提供自有资金。

  桐昆投资设立之初注册资本为30亿元人民币,由本公司100%出资。考虑到浙石化项目建设大规模展开,所需资金巨大,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本公司对桐昆投资先后进行了两次增资。增资完成后,桐昆投资注册资本现已变更为80亿元人民币。

  现考虑到浙石化在一期项目投产的基础上,正积极推进二期项目建设,后续还需大量资金,除银行配套的项目贷款资金之外,还需浙石化各股东继续以资本金形式投入项目建设。为了支持浙石化项目的建设,同时也充分履行作为浙石化股东的义务,现需要对桐昆投资进行增资,以满足其出资需要。

  公司拟在现桐昆投资80亿元注册资本的基础上,继续对桐昆投资进行增资25亿元。增资完成后,桐昆投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05亿元人民币。桐昆股份继续持有桐昆投资100%的股权。

  桐昆投资其余事项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桐昆投资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号),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主体介绍

  (一)公司名称: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三)注册资本:1,821,933,041元

  (四)公司地址: 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2幢

  (五)经营范围:化纤丝、合纤丝、服装的生产、销售;塑料再生及加工;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对二甲苯(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光明路199号

  (三)注册资本:80亿元

  (四)出资方式:货币方式出资

  (五)法人代表:陈士良

  (六)出资方及出资比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出资

  (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控股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科技开发;收购兼并企业。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桐昆投资现阶段仅作为投资公司,用于对浙石化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没有营业收入。

  四、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桐昆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持续履行对浙石化的后续出资义务,有助于浙石化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有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浙石化各股东将根据项目建设的进度,后续逐步履行出资义务,办理对浙石化的增资手续。

  (一)上述增资事宜,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后续的其他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二)本次增资事宜,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三)公司将加强对桐昆投资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加强与专业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就本次增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对桐昆投资增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对桐昆投资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的必要途径,有利于实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

  (三)本次对桐昆投资增资事项,为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将不会受到影响,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次对桐昆投资增资的事项。

  七、本次增资事项的风险分析

  (一)本次对桐昆投资进行增资事项,系桐昆投资作为浙石化的股东,需要履行出资义务。浙石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项目进度等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桐昆投资对浙石化的出资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浙石化项目投产之后,也可能在未来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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