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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暨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8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年9月16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食)、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广丰)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范围内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期限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1亿元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广食、惠州广丰实际经营需要,全权办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和提供担保等相关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年8月29日、2019年9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 2019-31、34、37)。

  2、2019年9月18日,惠州广丰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华兴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华兴广分流贷字第2019080811745001号,以下称主合同),由惠州广丰向广东华兴银行申请贷款金额99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甲方)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广分质字第2019080811745001号),约定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广东华兴银行提供质押,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惠州广丰)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保管和维护质物所产生的费用。债务本金(余额)为玖佰玖拾万元正,担保期限一年 (详见公司于 2019年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 2019-38) 。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华兴银行发来的《担保业务解除证明》,贷款人惠州广丰已于2020年3月9日提前还款结清990万元贷款,公司作为担保人对该笔贷款的担保已解除,质押物已解除质押归还公司。

  三、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解除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担保业务解除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O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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