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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0-051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3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4日以部分现场表决、部分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7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2,24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0.2621%。

  《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袁琴、钱巍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共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7名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12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占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217%,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146%。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永强、孙勇伟等6人,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42,6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5.596元/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李勇,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8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回购价格为5.726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袁琴、钱巍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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