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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0-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0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50,16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分配。2019年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公司拟派现金分红占公司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0.7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1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1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河工业园区北摩高科

  2.咨询联系人:张迎春

  3.咨询电话:010-80725911/592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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