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办理完成了3,5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9%)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手续,之后还办理完成了4,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公司股份质押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56,019,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33,844,720股)的35.96%;张庆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总数为156,011,478股(含本次新增质押的股份),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6%;
●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已超过80%,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所融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前次股份质押融资,其融资总额不会增加,后续将及时与前次资金融出方沟通解除对应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通知,其已于2020年6月4日办理完成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部分股份质押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暨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1、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解质股份主要用于后续质押。
2、新增股份质押情况
张庆华先生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融支行(以下简称“长行汇融支行”)于6月4日办理完成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4,375万股质押给长行汇融支行,质押期限为三年。
本次张庆华先生新增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控股的湖南开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堆龙德庆共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上市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4,434,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与质押股份相关的其他情况
1、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张庆华先生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0,91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45.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4%,对应融资余额1.85亿元;未来一年内将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5,101,478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22.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9%,该部分股份质押未直接融资(为其间接持股的企业融资及其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优先级资金提供担保)。
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已经开始偿还未来半年内将到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已经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事项进行规划。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事项属于其间接融资,相关主体已就未来将到期的债务进行合理规划安排,张庆华先生后续也将积极督促相关主体按约定履约,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此外,张庆华先生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相关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与相关企业经营回款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融资用于置换前次股份质押融资,其融资总额不会增加,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②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③张庆华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5、张庆华先生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偿债能力分析
张庆华先生主要收入来源有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从长远发展前景上看,张庆华先生投资的一些项目已逐步进入回收期,现金流入量也将逐渐改善,不存在债务偿还风险。
7、最近一年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张庆华先生未直接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已经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对外披露。
三、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张庆华先生本次质押股份所融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前次股份质押融资,其融资总额不会增加,后续将及时与前次资金融出方沟通解除对应部分股份质押。张庆华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其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履约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股票红利、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等。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质押可能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实质性违约风险,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约定,质押设预警履约保障比例、最低履约保障比例,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处置行为。截至目前,张庆华先生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
此外,面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张庆华先生将压缩对外投资规模,督促相关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金回笼,以降低其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其它担保、提前还款等措施降低质押的潜在风险,更好地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张庆华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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