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变更,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本次修订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权限范围,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
2、截至2017年2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东吴-宁波-柯利达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5,169,543股,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4.50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26,658,030.43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80%,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即2017年2月23日起算)。
3、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4、因市场融资等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摘要(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管理模式、资金来源等要素作出变更。员工持股计划拟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作为直接持股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兴业信托-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票,对股票直接持有、直接管理。
5、2019年1月2日,公司开立的专用证券账户“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承接受让了“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安8号集合资金信托”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12,096,730股,占公司总股本2.82%,成交均价为7.60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票锁定期已结束,存续期至2020年12月5日。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票5,561,949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1.02%;已减持数量为10,16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6%。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16年12月6日起算)。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本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12月5日。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已发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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